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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(财税[2010]8号)
2012-01-11
发文标题: 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
发文文号: 财税[2010]8号
发文部门: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发文时间:
编辑时间:
实施时间:
失效时间:
法规类型: 营业税
所属行业: 交通运输、仓储及邮电通信业
发文内容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地方税务局,北京、西藏、宁夏、青海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自
1.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。
2.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。
3.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。
本通知自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二○一○年